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开放水平,有效落实省科技厅、省审计厅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统计,确保仪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开展大型仪器设备相关信息的补充完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完善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基础信息,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和共享效果,促进教学与科研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二、工作内容
目前我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中有83台(套)设备(除油气质量检测公司外)。根据国资处大型仪器设备台账,截至2024年底我校共有大型仪器189台(套)。本次将对平台中现有的83台(套)仪器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未进入共享平台的106台仪器信息进行录入。
1.信息的补充与完善:各有关学院、单位需根据大型仪器设备台账对仪器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并补充完善管理人员、仪器状态、使用方向、所在位置、共享类型、收费标准等信息,详见附件1。共享平台中原有的共享仪器,管理人员等信息如有变更的,请及时修改。
2.特殊设备申请:对于不具备开放共享条件的仪器设备,请有关单位填写附件2。
3.大型仪器设备照片或图片:请各有关学院、单位提供附件1台账中底色标黄(目前未录入共享平台)的大型仪器照片或图片。
三、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学院和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信息补充完善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对于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的制定,若国家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依照国家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规定的,建议依据设备维保、材料消耗、水电费等实验测试成本和模型构建、方案设计、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等实验服务成本以及人力成本,并参照省内同类仪器设备服务收费基本情况综合考量后确定。
请各有关学院和单位于7月10日下午18∶00前完成以上工作,并确保所填报的信息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能够准确反映仪器的实际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仪器设备管理科。
联系人:路瑞玲,联系电话:17868817519,联系地址:行政楼310室。
附件2:延安大学特殊仪器申请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