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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处理化学废液(废酸)、有毒物、固体废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4
作者 核稿
摄影

各位实验秘书:

按照实验室管理规定,我校决定近期邀请专业人员对实验室化学废液及有毒物进行处理,请相关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1. 汇总化学废液及有毒物基本情况,填写待处理化学废液(废酸)、有毒物、固体废物情况统计表。统计时,建议以预估上限统计。

2.预估每学期化学废液(废酸)、有毒物、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便于安排定期处理。

请相关学院于3月7日前将汇总信息提交至实践教学科(逸夫楼206室)。

附件:待处理化学废液(废酸)、有毒物、固体废物统计表

教务处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