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寒假将至,为做好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寒假期间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各实验室要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防火、防盗;实验室要注意切断电源、水源、锁好门窗。
2.各学院自查后,对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需贴封条,放假期间确因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放假期间,因科研需要仪器设备需连续通电运行的,管理人员要确保其使用安全。学生在节假日进行实验时,必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做好实验记录。
3.要特别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及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放假前,各单位需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4.放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学生在实验室聚餐及娱乐;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
5.假期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及管理部门。
各学院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及自查报告请于1月11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抽查。
教务处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