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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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2
作者 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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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学校实验室教学管理安排,结合2017年审核评估工作及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排查等工作,现将实验室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验室档案整理

各院系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延安大学**院系档案目录》中涉及的

实验室建设规划项目(如下表)进行整理。

4实验室建设规划

4.1规划建设

4.1.1实验室规划


4.1.2实验室建设方案


4.1.3实验室管理制度


4.2实验室基本情况

实验室简介

简介、设备清单

4.3实验室管理

4.3.1实验室承担教学情况

实验室使用安排表、实验签到记录

4.3.2实验室日常管理

值班安排表、维修维护记录、使用记录

4.3.3大型实验设备档案


4.4实验室教学

4.4.1 实验报告

按时间、课程

4.4.2其他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院系要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要求如下:

1.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即日起,各院系开始自查,加强防火、防盗,特别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及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对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

2.自查后,对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需贴封条,放假期间确因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假期对实验室的安全要求:学生在假期进行实验时,必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做好实验记录。放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学生在实验室聚餐及娱乐;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假期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院系及管理部门。

4.在各院系自查基础上,学校将于12月26日至27日组织人员对实验室档案及实验室安全进行详细对照及专项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院系须于2017年1月6日前将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及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16年12月12日